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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约定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贵司选取购买我们的产品,为保障双方权益,特作如下声明:

产品质量保证期:自产品发货之日起壹年内,如报价单约定质量保证期的,以报价单约定的质保期为准;未提及质保期的,以本条款的约定为准。

 

1、质保期内,属于产品自身引起的缺陷(非人为原因),免费予以维修更换;由于人为原因(非我司人员)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故障,我司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损坏或更换零部件成本费。

2、质保期满后,我司承诺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及优惠的备件和维修服务,对易损部件实行优惠价供应,并确保买方两周内收到所需配件和易损件。

3、非因紧急情况,买方不得在未征得我司同意的情况下自行修复缺陷或聘请第三方修复缺陷;确系紧急情况的,也应当立即通知我司报备

4、对于由买方提供的部件,由买方提供部件特定产品制造商负责维修,与我司

5、我司承诺将不定期对客户进行电话回访,了解产品运行状况,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

6、我司保证三日内给与明确答复或解决方案;需要进行现场处理的,保证与客户达成共识的时间,准时到达现场。

 

我司对于以下情况不提供任何保证,也不负任何责任买方不合理或不当使用交付物品、正常磨损,维护不当,未能提供适当、稳定、安全合理的运行环境。

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

 

顺颂商祺!

苏州隆士丹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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